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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2日 星期六

一半--第五章 熱戀


第五章 熱戀

  就這樣,我和杞翔開始了快樂的熱戀時期。
  那一年,細雨和往年一樣飛散在整個3月天,然而無論大雨小雨,我都有護花使者陪在身邊,再也不怕雷電的威脅。
  3月適逢清明,恰好工作處於空窗期,我和杞翔幾乎天天見面,天天膩在一起。放著好好的大房子不住,基本上他每天待在這裡,等同於搬進了我租的studio式公寓,和我開始了同居的生活。
  我們會回到兩人初相遇的地方,一起在山裡頭散步,或者騎車去兜風;一起到超市去買材料,回家照著食譜煮一些實驗作品;一起逛書店,買一大堆書籍回家啃;一起到電影院看電影,再到公園散步;一起走在街上,邊走邊在吃路邊檔口買的馬來糕點。即使是做一些旁人看似無聊的事,當局者亦樂在其中。
  我想,這就是熱戀吧?自從3年前和家明分手後,就再也沒有嚐過戀愛的滋味,然而即使和他在一起的那5年,我們也從未有過這樣的火花。中學同窗時只會一起唸書、溫習功課,一起準備考試;畢業後各自到不同的學校升學時,也未曾因為對對方「沒有信心」而協議些什麼,一些好像理所當然,變得平淡無味。就像一對年老的夫妻,太習慣於安穩,才致使我們後來走到分手的局面。
  而杞翔不同。雖然年紀比我大,心思卻像孩子般單純。和他閒話家常,旁人很難察覺他其實是法律及物理雙學士,而且還是美國華盛頓大學物理學研究生。只要不提涉及他專業領域的相關話題,他「懂」的似乎就很少了。不看電視、不聽歌,甚至連報紙也不碰,只會從網上閱讀他有興趣的科學報導,也因此他對我身邊的任何事物皆感到新鮮無比。兩個人交會的火花或許才因此變得更為強大了。
  走在街上時,他會無視旁人目光不害臊地大聲對我說愛;「不管別人怎麼想」,這是他最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。在他那因愛而放大的勇氣籠罩底下,人竟然會有一種被幸福包圍的感覺。由於幸福得太不切實際,我偶爾會有夢醒的恐懼。世事沒有完美,一切太過於美好的事物都讓人覺得有欠真實。即使只是表象,也希望它不要那麼快結束才好。
  戀愛之後,我便幾乎沒有單獨外出的機會。這個28歲的大男孩,總是黏人地在身邊打轉,興致好得不得了,和他一起吃喝玩樂都顯得特別有滋味。若偶爾出去和瑞萍、家明這些生意上的同伴聚會,我在歸途中總會例常地買甜甜圈回公寓去「慰勞」我的小美王子。杞翔愛吃甜甜圈的程度,甚於一般人。他不鍾情西式糕餅店裡頭的那種甜甜圈,反而獨愛常在路邊看到馬來同胞賣的那種木薯製成的小型甜甜圈。每次看到總要買上一堆,然後便光吃甜甜圈不吃飯。我在旁邊只是看著他吃,就夠撐個三天三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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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相處一段時間後,才發現杞翔在生活習慣上有不少禁忌,尤其是在飲食方面。他對飲料的要求特別挑釁,舉凡牛奶、豆奶、優酪乳,到汽水、咖啡、果汁,通通謝絕入口。嚴格上來說,他只喝透明的液體,如白開水、淡淡的茶,湯類則視情況和心情而定。至于剛開始交往他在我家喝的果汁,也是強迫自己喝下去的。我曾經因為他的這項奇特習慣而詢問他,他卻只聳了聳肩,微笑著帶過問題。或許這也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,世事無絕對,地球上67.7億人本來就不同,即使有些什麼異於常人的習慣,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吧!
  打從懂事以來,現實和夢想便被我收藏在大腦不同的角落各別處理。那種滿腔熱血要化偉大夢想為現實的調調並不適合我,我只是踏實地在現實中尋找一個能夠容納自己的角落,尋找一絲希望。大學時期修讀企業管理之後,我回到國內也只是很踏實地在外資公司找了份普通的工作。若非後來家明和瑞萍他們這一班中學時期的死黨找我一起創業,我現在應該還在外資公司裡頭當一名秘書吧!
  杞翔出現后,勾起了我青春期曾經對於夢想抱持無限期許的回憶。他總是安然自在地活在自己的世界,父母親在12歲那年飛機失事過世後,他便和管家二叔相依為命,靠著父母留下來的龐大遺產過生活,衣食無憂。然後,我走進了他的世界。「現在除了二叔,我還有妳。妳就是我的。」他有時會以玩笑式的口吻摟著我在耳邊輕語。這樣的叮嚀,在當時聽來是多麼甜蜜,誰也想不多它之後會變質。
  除了管家二叔和我,杞翔的世界就只剩一堆死物──電腦、書籍、植物。教我訝異的是,他並沒有朋友,也不和其他人來往。28年的時間,為什麼會一個朋友也沒有呢?即使沒有朋友,那親人呢?雖然很想問,但我問不出口。一直看著他快樂的臉孔,就會變得很怕讓他受傷害,如果傷害他的人是我,我會更不能原諒自己的。沒有朋友、與世隔絕的生活不會很寂寞嗎?看著他,我常常會想起這個問題,然後試著把情境套用在自己身上,想像自己能不能活得下去。有用之不盡的錢財,想怎麼活就怎麼活,但只能獨享,沒有朋友、沒有親人,沒有家的溫暖……如果是我的話,應該不行吧?沒有了瑞萍、家明這些死黨相互扶持,我沒有把握自己一個人還能快樂地活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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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我家待上好長一段時間後,杞翔開始要求我和他一起回家去住,但我總在想到他的管家後卻步,心裡覺得害怕。即使面對這段感情,我沒有什麼好心虛的,但二叔在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,便不留情面地點破我和杞翔最大的差異──無論是家勢、背景,或是層級,我在他們眼中都像是窮酸客,這一點我無法不去介懷。他知道我心裡有疙瘩,便老是在我面前重申「他只是我的管家」、「沒有人能夠阻止我想做的事情」這幾句老話。就這樣一直叨唸了一個月,我才和他踏進了那座在半山腰的豪宅大門。
  和初次見面不同,二叔變得客客氣氣,尤其在杞翔面前,主僕關係更是明顯。杞翔還慎重其事地對二叔吩咐要好好招待我,這點反而讓我感到尷尬。第一次去他家,我們小住了三天,臨行時我趁杞翔不注意時向二叔道了歉。明明是晚輩,卻要他一個老人家畢恭畢敬地對待,心裡覺得好不自在。
  「我並不是在向您挑戰,希望您不要介意。」當時我是這麼對他說的。
  二叔聽後只搖了搖手:「我在這個家待了三十幾年,少爺也算是我一手帶大的,他心思單純,不諳世事,我只希望他不要受到傷害。妳也不是不懂道理的人,以後和少爺相處,還希望妳能多包容他。」
  「謝謝。」能夠獲得二叔寬容,我鬆了一口氣,「我會的。」
  「已經很久不見他這麼開心了。」他伸出手,在我毫無心理準備之下唐突地握住了我的手,並慎重地請求道:「請妳一定要堅持下去。」
  我嚇了一跳,遲疑了陣子才想起要回應。
  「好。」
  好多年不曾對任何大夢想抱持希望的我,告訴自己一定要堅持這一段愛情童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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